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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费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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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话资费
智能业务资费
分组交换资费
 

 

中国铁通有限责任公司黔南分公司的电信业务的资费标准

(一)租用电路资费

1、出租电路

(1)长期租用费(单位:元/月)

 
 
业务
项目
 
本地网营业区内
本地网营业区间
长 途
 
话 音(音频)
180 900 2250
国内出租电路 数字数据DDN 9.6Kbps及以下 900 1170 2250
19.2Kbps 1080 1350 2430
64 Kbps 1350 1800 3150
128 Kbps 1800 2475 4500
256 Kbps 2250 2880 4950
384 Kbps 2880 3600 5580
512 Kbps 3420 4680 6300
768 Kbps 3870 5580 7200
1Mbps 4500 6750 8100
2 Mbps 5400 7200 10800
数字电路 2 Mbps 1800 3600 5400
8 Mbps 5400 9900 15300
34 Mbps 14400 27900 42300
155 Mbps 39600 79200 118800
622 Mbps 110700 222300 333000
2.5 Gbps 309600 619200 929700

(2)临时和长期定时租用国内出租电路(话音、DDN)

(a)、临时租用(不满一个月的):每天的租费按照长期电路整月租用收费标准的十分之一计算收费;零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租用超过十天的,按照长期电路整月租用月租费标准计算收费。
(b)、长期定时租用:每天的租费按照长期电路整月租用收费标准的三十分之一计算收费,每小时的租费按每天租费的五分之一计算;零数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另每次加收电路连接费:DDN电路80元;话音电路40元。
说明:
(1)按当地电话网的营业区界定营业区内或区间。
(2)各市分公司原则上按此标准执行,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以此标准在15%以内浮动。
(3)数字电路的资费中不包含电路连通工料费,各市分公司可根据当地情况收取连通工料费。
(4)用户租用国内话音(音频)电路不分传输方式(卫星电路除外),均按同一资费标准执行。
(5)长途数字电路的资费,不包含用户接入线部分及本地网内数字电路部分,即用户租用长途数
字电路需要在本地网内进行延伸时,应再单独租用本地网营业区内或区间的电路。
(6)用户在租用数字电路上加装分路设备时,每增加一户按其租用数字电路月租费的10%加收分
路费。
(7)DDN电路月租费指用户端到用户端的费用。各市分公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设
备调测费。
(8)用户租用9.6Kbps至2Mbps之间除上表所列速率以外速率的国内DDN电路,均按其邻近两速率电
路资费的平均数计算收费。

2、国内帧中继业务

(1)一次性费用
(a)工料费
300.00元/端(不分国内及营业区内、区间,不分速率)
(b)调测费
300.00元/每条PVC电路、每端(不分国内及营业区内、区间,不分速率)
对于在已有端口上增开PVC的,免收本端用户工料费,只收用户本端调测费。
(2)月租费(具体标准见下表)
(a)端口月租费
端口月租费不分国内及营业区内、区间,统一按端口速率进行收费。
(b)虚电路(PVC)月租费
虚电路(PVC)月租费区分国内、营业区内、区间及不同速率进行收费,并以当地电话网的营业区界定营业区内或区间。虚电路(PVC)月租费为单向电路(即该条电路只能完成一个方向的数据传输功能)月租费。
说明:各市分公司原则上按此标准执行,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以此标准在15%以内浮动。
(3)临时租用
临时租用(不足一个月的),以一天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每天的端口租费及虚电路(PVC)租费为相应的长期帧中继业务端口月租费及虚电路(PVC)月租费的10%。超过10天(含10天)按长期租费标准收取。有关一次性费用按正常标准收取。
注:国内帧中继业务实行端到端的收费。除一次性费用和端口费、虚电路月租费外,不再向用
户加收任何其他按月收取的费用。

帧中继端口月租费标准(单位:元/月)

端口速率 64kbps 128kbps 256kbps 384kbps 512kbps 758kbps 1Mbps 2Mbps
月租费 234 270 360 405 450 585 675 900

虚电路(PVC)月租费(单位:元/月)

 
范围
速率
 

本地网内

长途

区内
区间
8kbps
261
396 891
16kbps 351 486 1071
32kbps 405 585 1170
48kbps 450 675 1350
64kbps 495 720 1530
128kbps 630 900 1890
256kbps 720 1035 1980
384kbps 765 1215 2070
512kbps 900 1305 2250
768kbps 1035 1440 2430
1Mbps 1125 1800 2700
2Mbps 1350 1980 3600

(二)网络资源出租业务

编号

项 目

收费标准(单位:元)

一、
光纤出租业务
1.市内光纤各市分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收费标准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2.长途光纤
(1)连接费各市分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收费标准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2)月租费 原则上不低于1000.00元/每对芯公里每月,特殊情况报总部批准后执行。说明:租用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收费;不满一公里的,按一公里计算。
 
二、
机架出租业务(试行)
每一标准19'机架 每月
其它非标准机架比照标准19'机架收取说明:
(1) 租用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收费。
(2) 以上费用不包括设备代维费用。
(3) 结合代维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20%以内的优惠。

6000.00
三、 管道出租业务甲、本地管道出租业务
1、一次性收取接续费:
每子管、每公里子管月租费:
每子管、每公里、每月
2、不收一次性接续费。
每子管、每公里、每月租费乙、长途管道出租业务
每子管、每公里、每月租费
说明;租用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收费;
租用不满一公里的,按实际长度乘以每公里的租费计算。


16000.00
1200.00

1600.00
1360.00

(三)光缆、设备代维

 

编号

项 目

收费标准(单位:元)

一、
光缆代维的收费
1、同缆加芯 每光纤对公里每月
2、同沟光缆(管道或直埋)每皮长公里每月
3、架空光缆 每皮长公里每月
4、不同沟不同缆(管道或直埋) 每皮长公里每月
注:按皮长公里计算时,以20芯为基数,少于20芯的,按20芯计算;超过20芯的,每超过一对,每月每皮长公里增加1.00元。

50.00
150.00
200.00
180.00
二、
代维传真机的收费:
包月代维费由各市分公司根据传真机在正常使用寿命范围内,按不同档次与新旧程度,每部每月一般可在60元至100元的幅度内自行核定,也可折合为按次代维收费每月

三、 代维光缆设备的收费
1、 无人中继站每光中继系统 每月收
2、 有人中继站每光中继系统 每月收
3、 数字传输终端设备一个复用单元(2MB/8MB、8MB/34MB、34MB/140MB)每月
2MB/34MB复用器每月
2.5G终端复用器每月
2.5G分插复用器每月
622M终端复用器每月
622M分插复用器每月
155M终端复用器每月
155M分插复用器每月(以上均为光口)
155M终端复用器(电口)每月
网络管理及监控每月
后置放大器每月
前置放大器每月
4、 60路TMUX复用转换器每部每月
5、 光波分复用(DWDM)设备每套每月

600.00
3105.00
630.00
1260.00
2943.00
4545.00
1624.00
2835.00
1125.00
1791.00
729.00
14823.00
1962.00
2803.00
990.00
5400.00
四、 代维微波通信设备的收费
1、 微波中继设备(无行波管)每年每架
2、 微波中继设备(有行波管)每年每架
3、 微波终端设备每年每架
4、 其他微波附属设备根据情况酌收代维费,年代维费一般可按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百分之二十计算收费。
5、 代维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按年租费一般十二分之一计算收费。
注:
(1)代维费包括维修费、管理费、小件材料费、电力费。如 无市电供应,代维费加倍收取。
(2)代维设备大修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委托代维的用户负 担。

5625.00
9000.00
4050.00
五、 代维调制解调器的收费:
300波特数据每月
1200波特数据每月
2400波特数据每月
4800波特数据每月
9600波特数据每月

27.00
54.00
90.00
126.00
180.00
六、 代维ODF架的收费
场地占用费 每月
代维费 每光芯每月

1350.00
7.00

各市分公司原则上按此标准执行,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以此标准在15%内浮动。

(四)代维程控用户交换机的收费

线数

收费标准(单位:元)

500线以下(含500线) 每年
5000.00
1000线以下(含1000线) 每年
8000.00
1000线以上 每年 12000.00

 

注:
(1)程控用户交换机线数按分机线与中继线之和计算。代维费不含硬件修理费。
(2)DID交换机代维费按上述同等线数代维费的1.5倍收费。
(3)以上程控用户交换机代维费不包括电源开关模块、蓄电池、配线架等附属设备。附属设备的代维费另行计收,
原则上为所代维交换机收费标准的20%,各市分公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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