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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用电路资费
1、出租电路
(1)长期租用费(单位: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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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网营业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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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网营业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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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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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 音(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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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900 |
2250 |
| 国内出租电路 |
数字数据DDN |
9.6Kbps及以下 |
900 |
1170 |
2250 |
| 19.2Kbps |
1080 |
1350 |
2430 |
| 64 Kbps |
1350 |
1800 |
3150 |
| 128 Kbps |
1800 |
2475 |
4500 |
| 256 Kbps |
2250 |
2880 |
4950 |
| 384 Kbps |
2880 |
3600 |
5580 |
| 512 Kbps |
3420 |
4680 |
6300 |
| 768 Kbps |
3870 |
5580 |
7200 |
| 1Mbps |
4500 |
6750 |
8100 |
| 2 Mbps |
5400 |
7200 |
10800 |
| 数字电路 |
2 Mbps |
1800 |
3600 |
5400 |
| 8 Mbps |
5400 |
9900 |
15300 |
| 34 Mbps |
14400 |
27900 |
42300 |
| 155 Mbps |
39600 |
79200 |
118800 |
| 622 Mbps |
110700 |
222300 |
333000 |
| 2.5 Gbps |
309600 |
619200 |
929700 |
(2)临时和长期定时租用国内出租电路(话音、DDN)
(a)、临时租用(不满一个月的):每天的租费按照长期电路整月租用收费标准的十分之一计算收费;零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租用超过十天的,按照长期电路整月租用月租费标准计算收费。
(b)、长期定时租用:每天的租费按照长期电路整月租用收费标准的三十分之一计算收费,每小时的租费按每天租费的五分之一计算;零数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另每次加收电路连接费:DDN电路80元;话音电路40元。
说明:
(1)按当地电话网的营业区界定营业区内或区间。
(2)各市分公司原则上按此标准执行,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以此标准在15%以内浮动。
(3)数字电路的资费中不包含电路连通工料费,各市分公司可根据当地情况收取连通工料费。
(4)用户租用国内话音(音频)电路不分传输方式(卫星电路除外),均按同一资费标准执行。
(5)长途数字电路的资费,不包含用户接入线部分及本地网内数字电路部分,即用户租用长途数
字电路需要在本地网内进行延伸时,应再单独租用本地网营业区内或区间的电路。
(6)用户在租用数字电路上加装分路设备时,每增加一户按其租用数字电路月租费的10%加收分
路费。
(7)DDN电路月租费指用户端到用户端的费用。各市分公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设
备调测费。
(8)用户租用9.6Kbps至2Mbps之间除上表所列速率以外速率的国内DDN电路,均按其邻近两速率电
路资费的平均数计算收费。
2、国内帧中继业务
(1)一次性费用
(a)工料费
300.00元/端(不分国内及营业区内、区间,不分速率)
(b)调测费
300.00元/每条PVC电路、每端(不分国内及营业区内、区间,不分速率)
对于在已有端口上增开PVC的,免收本端用户工料费,只收用户本端调测费。
(2)月租费(具体标准见下表)
(a)端口月租费
端口月租费不分国内及营业区内、区间,统一按端口速率进行收费。
(b)虚电路(PVC)月租费
虚电路(PVC)月租费区分国内、营业区内、区间及不同速率进行收费,并以当地电话网的营业区界定营业区内或区间。虚电路(PVC)月租费为单向电路(即该条电路只能完成一个方向的数据传输功能)月租费。
说明:各市分公司原则上按此标准执行,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以此标准在15%以内浮动。
(3)临时租用
临时租用(不足一个月的),以一天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每天的端口租费及虚电路(PVC)租费为相应的长期帧中继业务端口月租费及虚电路(PVC)月租费的10%。超过10天(含10天)按长期租费标准收取。有关一次性费用按正常标准收取。
注:国内帧中继业务实行端到端的收费。除一次性费用和端口费、虚电路月租费外,不再向用
户加收任何其他按月收取的费用。
帧中继端口月租费标准(单位:元/月)
| 端口速率 |
64kbps |
128kbps |
256kbps |
384kbps |
512kbps |
758kbps |
1Mbps |
2Mbps |
| 月租费 |
234 |
270 |
360 |
405 |
450 |
585 |
675 |
900 |
虚电路(PVC)月租费(单位: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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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网内
|
长途
|
|
区内
|
区间
|
| 8kbps |
261
|
396 |
891 |
| 16kbps |
351 |
486 |
1071 |
| 32kbps |
405 |
585 |
1170 |
| 48kbps |
450 |
675 |
1350 |
| 64kbps |
495 |
720 |
1530 |
| 128kbps |
630 |
900 |
1890 |
| 256kbps |
720 |
1035 |
1980 |
| 384kbps |
765 |
1215 |
2070 |
| 512kbps |
900 |
1305 |
2250 |
| 768kbps |
1035 |
1440 |
2430 |
| 1Mbps |
1125 |
1800 |
2700 |
| 2Mbps |
1350 |
1980 |
3600 |
(二)网络资源出租业务
| 编号 |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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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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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光纤出租业务
1.市内光纤各市分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收费标准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2.长途光纤
(1)连接费各市分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收费标准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2)月租费 原则上不低于1000.00元/每对芯公里每月,特殊情况报总部批准后执行。说明:租用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收费;不满一公里的,按一公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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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机架出租业务(试行)
每一标准19'机架 每月
其它非标准机架比照标准19'机架收取说明:
(1)
租用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收费。
(2)
以上费用不包括设备代维费用。
(3)
结合代维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20%以内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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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
| 三、 |
管道出租业务甲、本地管道出租业务
1、一次性收取接续费:
每子管、每公里子管月租费:
每子管、每公里、每月
2、不收一次性接续费。
每子管、每公里、每月租费乙、长途管道出租业务
每子管、每公里、每月租费
说明;租用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收费;
租用不满一公里的,按实际长度乘以每公里的租费计算。 |
16000.00
1200.00
1600.00
1360.00 |
(三)光缆、设备代维
| 编号 |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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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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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光缆代维的收费
1、同缆加芯 每光纤对公里每月
2、同沟光缆(管道或直埋)每皮长公里每月
3、架空光缆 每皮长公里每月
4、不同沟不同缆(管道或直埋)
每皮长公里每月
注:按皮长公里计算时,以20芯为基数,少于20芯的,按20芯计算;超过20芯的,每超过一对,每月每皮长公里增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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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150.00
200.00
180.00 |
| 二、 |
代维传真机的收费:
包月代维费由各市分公司根据传真机在正常使用寿命范围内,按不同档次与新旧程度,每部每月一般可在60元至100元的幅度内自行核定,也可折合为按次代维收费每月
|
|
| 三、 |
代维光缆设备的收费
1、 无人中继站每光中继系统
每月收
2、 有人中继站每光中继系统
每月收
3、
数字传输终端设备一个复用单元(2MB/8MB、8MB/34MB、34MB/140MB)每月
2MB/34MB复用器每月
2.5G终端复用器每月
2.5G分插复用器每月
622M终端复用器每月
622M分插复用器每月
155M终端复用器每月
155M分插复用器每月(以上均为光口)
155M终端复用器(电口)每月
网络管理及监控每月
后置放大器每月
前置放大器每月
4、 60路TMUX复用转换器每部每月
5、 光波分复用(DWDM)设备每套每月 |
600.00
3105.00
630.00
1260.00
2943.00
4545.00
1624.00
2835.00
1125.00
1791.00
729.00
14823.00
1962.00
2803.00
990.00
5400.00 |
| 四、 |
代维微波通信设备的收费
1、
微波中继设备(无行波管)每年每架
2、
微波中继设备(有行波管)每年每架
3、 微波终端设备每年每架
4、
其他微波附属设备根据情况酌收代维费,年代维费一般可按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百分之二十计算收费。
5、
代维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按年租费一般十二分之一计算收费。
注:
(1)代维费包括维修费、管理费、小件材料费、电力费。如
无市电供应,代维费加倍收取。
(2)代维设备大修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委托代维的用户负
担。 |
5625.00
9000.00
4050.00 |
| 五、 |
代维调制解调器的收费:
300波特数据每月
1200波特数据每月
2400波特数据每月
4800波特数据每月
9600波特数据每月 |
27.00
54.00
90.00
126.00
180.00 |
| 六、 |
代维ODF架的收费
场地占用费 每月
代维费 每光芯每月 |
1350.00
7.00 |
各市分公司原则上按此标准执行,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以此标准在15%内浮动。 |
(四)代维程控用户交换机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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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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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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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线以下(含500线) 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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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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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线以下(含1000线) 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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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 |
| 1000线以上
每年 |
12000.00 |
注:
(1)程控用户交换机线数按分机线与中继线之和计算。代维费不含硬件修理费。
(2)DID交换机代维费按上述同等线数代维费的1.5倍收费。
(3)以上程控用户交换机代维费不包括电源开关模块、蓄电池、配线架等附属设备。附属设备的代维费另行计收,
原则上为所代维交换机收费标准的20%,各市分公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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